《2017年鋼鐵去產能實施方案》發布
2017-05-12 13:57 中國鋼鐵新聞網 系統管理員
2017年鋼鐵去產能工作有哪七大目標?5000萬噸的鋼鐵去產能任務完成了多少?2017年產能退出重點是什么?今后去產能任務怎么實施?《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編輯整理出目前已經公布的去產能政策文件以及報道,供大家參考:
2017年鋼鐵去產能實施方案
按照“十三五”統籌規劃、前三年集中攻堅任務大頭落地的要求,綜合考慮供需平衡等因素,科學確定和實施去產能任務,細化措施方案,落實獎補資金,妥善安置職工,資產債務處置、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優化布局取得實質性進展。
(一) 2017年6月30日前,“地條鋼”產能依法徹底退出;
(二) 加強鋼鐵行業有效供給,避免價格大起大落;
(三) 2017年退出粗鋼產能5000萬噸左右;
(四) 企業兼并重組邁出新步伐,取得實質性進展;
(五) 嚴格履行職工安置程序,多方開辟職工安置途徑,努力做到職工轉崗不下崗、轉業不失業;
(六) 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妥善處置企業債務,明確資產處置政策;
(七) 加快推進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
(一)堅決依法徹底取締“地條鋼”違法違規產能。
各地區、有關中央企業須于2017年6月底前,依法徹底拆除生產“地條鋼”用的中(工)頻爐主體設備、變壓器、除塵罩、操作平臺及軌道等設施;對已拆除“地條鋼”生產裝備設施的企業,要在各地政府網站上進行公告,接受社會監督。退出的“地條鋼”產能不能作為2017年各地區去產能任務,不能享受中央專項獎補資金政策支持,涉及職工由各地統籌做好安置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要組織驗收、加強監管,切實做好按要求徹底拆除,嚴禁“以停代關”、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
2017年打擊取締“地條鋼”工作將以各地區、有關中央企業上報的“地條鋼”企業清單、處置措施、處置時間作為依據,逐一進行考核。若有舉報或媒體反映并經核實,存在清單范圍之外的“地條鋼”生產企業,將作為負面典型,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追究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相關企業的責任。
有關方面要嚴格執行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加強監管,對生產銷售“地條鋼”企業,立即依法撤銷許可資質。對列入行業準入或規范公告名單的企業,若存在生產銷售“地條鋼”行為,立即從符合公告企業名單中予以撤銷。
(二)堅決淘汰落后產能。
對于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等有關規定的落后產能,要立即依法關停并拆除相關生產設備。全面關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符合《鑄造生鐵用企業認定規范條件》的鑄造高爐除外)、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30噸及以下電爐(高合金電爐除外)等落后生產設備。
(三)加快退出長期停工停產的“僵尸企業”。
對于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的“僵尸企業”,以及沒有自我發展能力且難以正常退出的企業,要納入2017年去產能范圍,加快實施整體退出、關停出清。
(四)依法依規退出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
將不符合鋼鐵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作為執法重點。嚴格執行環保、質量、能耗、水耗、安全等法律法規,加大對鋼鐵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和達標檢查力度。對污染物排放達不到環境保護法要求且情節嚴重的鋼鐵產能,對鋼材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且6個月內未達到整改要求的鋼鐵產能,對能耗達不到《粗鋼生產主要工序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256-2013)等強制性標準且逾期未達到整改要求的鋼鐵產能,對未達到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安全條件達不到標準且6個月內未達到整改要求的鋼鐵產能,依法關停退出。
各有關地區、各有關企業要科學把握去產能節奏,按照目標責任書做好鋼鐵去產能工作,列入2017去產能任務的鋼鐵產能,原則上應先行停產,倒排拆除(封存)進度,依法予以拆除。對不能立即停產的產能,經省級政府相關部門同意,企業簽訂承諾書,承諾到期予以關停不得復產,并向社會公示。對列入去產能名單的鋼鐵產能生產狀態持續開展衛星遙感檢測,及時掌握關停進度。
各地區要著眼促進鋼鐵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將去產能與兼并重組、轉型升級統籌考慮、同步推進,促進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提升鋼鐵產業的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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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全國共退出鋼鐵產能3170萬噸
5月1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聽取去產能工作進展和重點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督查情況的匯報,會議指出,今年以來,全國共退出鋼鐵產能3170萬噸、煤炭產能6897萬噸,分別完成年度任務的63.4%和46%。但督查也發現供求關系階段性變化導致去產能動力減弱,一些地方淘汰落后產能進度滯后,職工安置、債務處置、兼并重組難度較大等問題。會議就今后去產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要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扎實有效化解和淘汰過剩落后產能。堅決查處違法違規生產建設及不符合環保、質量、安全等標準的企業,對工作不力的地方要嚴肅問責。各地要限時將前期排查中發現的“地條鋼”產能徹底取締、拆除設備,嚴防死灰復燃。
2、要把做好轉崗職工分流安置放在突出位置。支持鋼城煤城打造“雙創”平臺,加快培育新動能,強化就業困難職工托底幫扶。要及時撥付和用好中央財政專項獎補資金,地方和企業要落實相關資金與措施,確保分流職工就業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加強債務處置指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兼并重組。
3、要強化督查督辦,各地要及時公布去產能相關信息,健全舉報制度,防止淘汰落后產能弄虛作假,同時堅決控制劣質煤進口。
鏈接: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生產許可證管理淘汰“地條鋼”落后產能加快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質檢辦監函〔2017〕427號)
鏈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7〕12號)
鏈接:中國鋼鐵工業協會關于支持打擊“地條鋼”、界定工頻和中頻感應爐使用范圍的意見(鋼協〔2017〕23號)
鏈接:關于進一步落實有保有壓政策促進鋼材市場平衡運行的通知(發改產業【2017】176)
華邦建設(www.jctfcy.cn)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