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鋼結構在進行試驗都有哪些規范?
2020-03-16 09:12 西安鋼結構 鋼結構公司
1、屬于以下情況之一時,鑄鋼件需要進行承載力試驗:
(1)、設計或建設方認為對結構安全至關重要的鑄鋼件。
(2)、抗震設防時,對結構安全有重要影響的鑄鋼件。
(3)、節點受力性能復雜或連接方式復雜的鑄鋼件。
2、檢驗性試驗或破壞性試驗可以根據需求確定。檢驗性試驗中,同一類型的試件不能少于2件。
3、用作試件的鑄鋼件可以采用與實際鑄鋼件相同的加工制作參數,并且需要在試驗前按實際鑄鋼件的檢驗要求進行檢驗。
4、試驗可以采用足尺試件。當試驗設備無法滿足時,可以采用縮尺試件,縮尺比例不能小于1/2。
5、試驗加載裝置需要確保試件具有與實際情況相似的約束條件和荷載作用。加載裝置可以使加載值便于驗證,且試驗時不能發生非試驗部位的損壞。
6、鑄鋼試件需要具有一定的外伸尺寸,消除支座、加載等裝置的約束對試驗部位應力分布的影響。
7、鑄鋼試件的應力分布與裂紋發展可以采用電阻應變片測試法、光纖光柵法、脆漆法或干涉儀云法測試。測點布置時需要重點監控數值較大及應力集中部位。
8、試驗應鋪以https://www.hb2003.com/newscenter/hydt/7915.html' target='_blank'>有限元分析與對比。
9、檢驗性試驗中,試驗荷載不能小于荷載設計值的1.3倍;破壞性試驗中,由試驗確定的破壞承載力不能小于鑄鋼件承載力設計值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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