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高層鋼結構的三種水準設防指導思想
2023-01-13 08:51 高層鋼結構 華邦建設
當發生地震時,地面產生劇烈運動,在高層鋼結構中引起慣性力,地震烈度越高,這種慣性力即地震力越大。地震力的大小還與高層鋼結構的剛度和重量有關,在同等烈度與場地條件下,高層鋼結構的總重量越大,地震力就越大;高層鋼結構的側向剛度越大、自振周期越短,地震作用也越大。由于地震發生的時間和地震的烈度具有較大的隨機性,如果片面強調提高抗震措施,勢必會提高建造成本,給國民經濟造成巨大的負擔,所以在我國的《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中采用了“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三種水準設防指導思想。
一、水準
當高層鋼結構在其正常使用年限內遭遇發生頻率較高、強度較低的地震(50年超越概率為63.2%,比基本烈度低1度半左右)時,應保證高層鋼結構的正常使用,非結構構件不會發生破壞,結構處于彈性工作狀態。
二、第二水準
高層鋼結構在基本烈度地震作用下(50年超越概率為10%),允許結構達到或超過屈服極限,此時結構構件要有足夠的延性,結構不會發生破壞,經修復后還可以正常使用。
三、第三水準
高層鋼結構在罕遇的強烈地震作用下(50年超越概率為2%至3%,比基本烈度高1度左右),結構進入彈塑性大變形狀態,非結構構件破壞嚴重,此時應防止高層鋼結構倒坍,避免危及人員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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